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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维修施工单位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24日 发布机构:北林区物业服务中心

为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应急维修、抢险抢修、处置安全隐患等问题,保障辖区建筑设施、市政配套等设施正常安全运行,提升应急抢修、突发故障处置效率,规范应急维修施工服务管理,我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优质应急维修施工服务单位,建立常态化应急维修施工单位储备库。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具备履约能力的施工单位踊跃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项目概况

(一)征集名称:应急维修施工单位公开征集。

(二)服务区域:以本单位管辖区域(可根据实际修改具体区域)为准。

(三)服务期限:本次入选施工单位服务期限为2年,自入库公示期满正式入驻储备库之日起计算,期满后根据服务质量、履约情况重新征集遴选。

(四)服务内容:主要负责管辖范围内各类突发应急维修、抢险抢修及零星维修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墙体开裂、屋面漏水、门窗破损、地面塌陷、围墙护栏损坏、屋面及外墙设施隐患抢修等;

2.其他突发安全隐患、设施破损、紧急抢险类零星维修工程。

(五)服务方式:实行入库储备、按需派单、据实结算模式。我单位根据应急维修任务轻重缓急,从入库单位中择优指派施工单位承接项目,维修费用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合实际施工工程量据实结算

二、应征单位资格条件

本次征集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应征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缺一不可:

1.主体资质合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建筑工程施工、维修修缮、水电安装、市政设施维修等相关业务,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专业资质达标:具备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相关施工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拥有固定的专业施工团队、配套施工设备及完善的安全施工保障体系,具备快速应急施工能力。

3.人员配置合规: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证书,技术人员、施工人员持证上岗,具备丰富的应急维修、抢险施工经验。

4.信用状况良好:近五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违规施工等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应急能力达标:承诺接到应急维修通知后,在市区范围内2小时内抵达现场,偏远区域4小时内抵达现场,具备24小时全天候应急响应处置能力。

6.无关联违规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次征集报名。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应征单位须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材料,所有材料扫描件整合为单个PDF文件(纸质材料需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内容真实有效、清晰完整,具体如下:

1.应急维修施工单位报名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委托报名的需额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4.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及核心施工团队资质证书、从业证明;

5.近五年内类似应急维修、抢险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验收报告等);

6.企业信用查询证明(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7.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安全质量事故、无不良行为承诺书;

8.24小时应急响应服务承诺、施工质量质保承诺、安全施工承诺书。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线下核验方式。应征单位在报名截止前,将完整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blq**glc@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应急维修施工单位报名+单位名称”;同时携带纸质材料至指定地点完成现场核验。

(三)核验地点:绥化市北林区物业服务中心项目组

(四)联系人及电话:李延伟0455-8150521。

五、评审及入库流程

(一)资格初审:我中心对报名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逐一核查,筛选出符合全部资格条件的应征单位,剔除材料不全、资质不符、信用不合格的单位。

(二)综合评审:由我中心组建专项评审小组,对初审合格单位的企业资质、施工业绩、应急响应能力、团队配置、服务承诺、质保体系等内容进行综合打分评审,择优确定入库候选单位。

(三)公示入库:入库名单在北林发布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纳入应急维修名录库并对外公布。公示期间查实存在违规问题的,取消入库资格。

六、服务管理及考核

1.入库单位须严格遵守本单位应急维修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服务承诺、施工规范开展作业,确保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和维修时效。

2.我中心对入库单位实行常态化考核管理,定期对维修响应速度、施工质量、服务态度、现场安全管理等进行综合考评。考核不合格、履约不力、存在违规施工、推诿拒单、服务滞后等问题的单位,将移出储备库,终止服务资格。

3.入库单位严禁转包、分包应急维修项目,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库资格,列入服务黑名单,终身不得参与本单位各类维修服务项目。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评审费用,应征单位自主承担报名、材料制作、现场踏勘等所有相关费用。

2.应征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及入库资格,纳入失信名单。

3.本次征集仅为建立应急维修施工单位储备库,不代表必然承接具体维修项目,我单位无义务向入库单位分配固定业务。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中心负责解释,如需补充说明,将另行发布公示。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