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林区2020年扶贫政策
北林区2020年扶贫政策
1、教育扶贫政策:①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杂费,免书本费;②对农村在园,每生每年1200元;③对家庭困难幼儿、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④对小学和初中寄宿制低保学生就餐补贴,每生每年400元;⑤对普通高中学校贫困学生实行助学金补助和免学费政策,补助每生每年2500元;⑥对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学生实行助学金补助,每生每年2000元;⑦对新入学贫困大学生发放省级泛海助学金,每生一次性5000元;⑧对全日制普通本专科贫困学生每人每年最高贷款额度8000元,对全日制研究生贫困学生每人每年最高贷款额度12000元;⑨实施“雨露计划”资助政策,每生每年3000元,分春秋两季发放各1500元。
2、健康扶贫政策:①财政统一为贫困人口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每人280元(含大病保险费70元)。②贫困人口在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政策内报销比例分别为:乡镇卫生院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95%;区第一、第二、第三、第五医院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85%;绥化市中医院、绥化市人民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75%;绥化市第一医院、绥化市肿瘤医院、绥化市妇幼保健院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60%;贫困人口在省域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开据转诊报销起付线为800元,报销比例为55%。③贫困人口在域内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治疗,享受治疗费用报销90%、年度报销限额200元的政策。④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政策内医疗费报销比例75%(门诊使用中药治疗,医疗费报销比例80%),年报销封顶线5000元。⑤贫困人口透析患者普通透析全额免费,年封顶线8万元。(共性政策可以不说)⑥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为5000元(住院总费用-基本医保报销费用-需个人承担的自付费用),报销比例为65%。⑦免费健康检查,各乡镇卫生院集中为持卡扶贫对象每年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⑧各乡镇卫生院对贫困人口开展签约服务。⑨对贫困人口中行动不便、长期卧床的人员进行免费巡诊,每年2次。⑩对贫困人口在乡镇卫生院、区级医院、绥化市中医院、绥化市人民医院和绥化市肿瘤医院住院实行“一站式”服务和“先治疗后付费”,出院时只支付自负医疗费用。⑪为贫困人口全部建立健康档案。
3、危房改造政策:①改造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危房户、有宅基地无房户、无合理稳定居住条件户。②改造方式:维修、翻建、置换购买、租赁。③补助标准:C级危房和无合理稳定居住条件户最高1.4万元;D级危房和有宅基地无房户最高2.8万元。
4、产业扶贫政策:①扶持引导贫困村和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和特色产业培育。②为贫困户提供扶持发展基金,组建“庭院经济”扶贫联合体。③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土地流转、订单种养、代种代养、务工就业等形式参与合作社经营,实现增收。④鼓励支持有条件、有技能的贫困劳动力到域外务工;协调本地企业(合作社)优先吸纳贫困劳动力。⑤为贫困户免费提供生产技术、技能服务。⑥村级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收益按整户无劳动能力户、户中有无劳动能力人口的户、有劳动能力户(有劳动能力户中优先纳入弱劳动能力户及半劳动能力户)顺序使用(整户无劳动能力户可直接获得受益,其它贫困户需通过公益岗位开发参与劳动的形式获得受益)。
5、就业扶贫政策:①对有就业需求的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加强劳务协作、鼓励企业吸纳、开展技能培训、鼓励创业带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等措施,鼓励就业创业增收。②加强分散式生产和家庭作坊式生产等小微企业的扶持和建设力度,促进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创业就业。③针对贫困户需求,开展种养业、农产品加工、家政服务、手工制作等专业培训,并组织招聘会、职业介绍等多渠道推荐就业。④对“扶贫车间”农民创业主体,每吸纳1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00元创业扶贫奖励补贴。
6、金融保险扶贫政策:①按照“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3.75%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区建风险补偿金”的扶贫小额信贷要点,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农业生产及其他经营项目,发放小额扶贫贷款。②区财政统一为贫困人口缴纳扶贫小额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意外医疗保险、定期寿险和重大疾病保险),每人保费30元,实现贫困人口全覆盖;赔付标准为:意外身故或意外伤残30000元、疾病身故500元、意外医疗2000元、重大疾病2000元。③财政统一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承租地(包括自主经营耕地、流转他人耕地、承包村机动田耕地)缴纳种植业保险。
7、综合保障脱贫政策:①贫困人口享受低保和特困供养政策实行动态管理,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对不再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予以取消低保、特困范围,做到应退即退。②对符合临时救助标准的贫困人口给予救助。③对8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年人给予发放高龄补贴。④对贫困人口中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的给予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200元/人、年,条件:一、二级残疾人;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960元/人、年,条件:享受低保待遇的一、二、三、四级残疾人)。⑤对符合孤儿条件的给予孤儿待遇(目前执行2018年标准8400元/人、年)。⑥区财政统一为参保缴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70元(2019年是50元)。
8、安全饮水保障政策:实现农村饮用水安全。评价指标体系由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四项指标组成,四项指标中只要有一项达不到标准,就不能定为饮水安全。①水质:千吨万人供水工程依据运行期间出厂水和末稍水水质检测报告进行水质评价,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为达标。千吨万人以下集中式供水工程可依据出厂水水质检测报告,或现场检测等方法进行水质评价,结果符合GB5749中的农村供水水质宽限规定为达标。分散式供水可采用简便方法评价,无肉眼可见物、无异色异味、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可评价为基本达标;也可进行水质检测,结果符合GB5749宽限规定为达标。所谓宽限指标,是GB5749中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质指标及限值,共14项,比正常指标限值略低。例如铁、锰正常指标限值是0.3、0.1毫克/升,宽限指标限值是0.5、0.3毫克/升。②水量:每人每天获得不低于40升水为达标,不低于20升为基本达标。③用水方便程度: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水平取水距离不超过400m、垂直取水距离不超过40m为达标,上述指标分别不超过20分钟、800m和80m为基本达标。④供水保证率:用一年中实际供水量符合标准的天数与一年总天数的比值评价。供水工程用水户供水保证率达到95%以上为达标,90%以上且小于95%为基本达标。
本政策的解释权归属各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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