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政发〔2026〕1号
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北政办发〔2017〕42号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
为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废止《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化市北林区加快推进农产品营销促进农民增收实施方案〉的通知》(北政办发〔2017〕42号)。
2026年4月24日
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年4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