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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8-15

北政办发11号关于印发绥化市北林区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政办发〔2025〕11号

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绥化市北林区2025年法治政府

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绥化市北林区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15日

绥化市北林区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5年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收官之年。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市委五届历次全会,以及区第六次党代会、区委六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奋力开创北林区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新局面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着力加强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执行。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和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组织开展副科级以上干部考试,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牵头区级领导:丁宪平,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各街道〕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提高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强化集体讨论决定刚性约束。〔牵头区级领导:纪旭、丁宪平,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各街道〕

(三)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确保按规定程序和时限进行报备。〔牵头区级领导:丁宪平,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各街道〕

二、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持续加强《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相关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不断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牵头区级领导:丁宪平、王晓龙,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各街道〕

(五)推动行政备案规范化管理,按市级要求梳理编制区级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并纳入黑龙江省权责清单标准化智能管理系统管理,在全区范围内实现行政备案事项同要素、同标准管理。〔牵头区级领导:王晓龙,牵头单位:区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各街道〕

(六)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做好政策措施增量审查与存量清理工作。加大重点领域审查力度,坚决防止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出台。〔牵头区级领导:纪旭,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各街道〕

(七)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改革,依法规范引导新设公司合理确定认缴期限,加强对注册资本登记明显异常的公司进行研判和引导,确保依法经营、健康发展。〔牵头区级领导:纪旭,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各街道〕

(八)用好“先行赔付”等制度,开展旅游投诉数据信息归集,确定涉旅投诉中可用于“先行赔付”数据信息。落实好“先行赔付”指导意见,推动建立旅游投诉多元化解机制,保障游客合法权益。〔牵头区级领导:冀寞,牵头单位:区文体旅局,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各街道〕

(九)有序组织各部门开展“政商沙龙”活动,及时了解、解决市场主体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倾力营造亲商重商的鲜明导向和浓厚氛围。〔牵头区级领导:王晓龙,牵头单位:区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各街道〕

(十)建立健全公共数据管理、登记、授权等相关制度在我区的具体贯彻举措,结合我区实际,拟定配套措施或办法,为公共数据合规高效流通利用提供制度保障。〔牵头区级领导:纪旭,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各街道〕

(十一)建立全区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务信用记录制度,实现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共享全覆盖。〔牵头区级领导:王晓龙,牵头单位:区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各街道〕

三、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十二)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做好终期评估工作。严格执行《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广泛运用柔性执法方式,全面落实行政裁量基准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责任领导:区直各行政执法单位和各乡镇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责任单位:区直各行政执法单位,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各街道〕

(十三)加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组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校园食品、非法行医、重点工业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强化食品、产品质量、人身安全监管。〔责任领导:区直各行政执法单位和各乡镇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责任单位:区直各行政执法单位,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各街道〕

(十四)持续开展2025年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和打击传销)执法专项行动和整治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养老领域、医保基金领域、殡葬领域存在的虚假宣传及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牵头区级领导:纪旭,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各街道〕

(十五)推行涉企行政检查信息公示制度,通过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依法公示涉企检查“六公示”信息。〔牵头区级领导:丁宪平,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各行政执法单位,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各街道〕

(十六)全面应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根据风险等级,合理确定抽查频次。科学整合检查事项,融合相似任务和检查对象,切实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必要的干扰。〔牵头区级领导:纪旭,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各街道〕

(十七)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每名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完成不少于60学时年度培训任务。各行政执法单位按照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7%原则,配备法制审核人员。〔责任领导:区直各行政执法单位和各乡镇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责任单位:区直各行政执法单位,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各街道〕

(十八)各行政执法单位及时将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录入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牵头区级领导:丁宪平,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各行政执法单位,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各街道〕

四、着力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十九)制定《绥化市北林区2025年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方案》,严格规范使用省级部门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文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做好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资格管理和证件换发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聚焦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乱检查、乱罚款、乱查封等问题,组织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牵头区级领导:丁宪平,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各行政执法单位,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各街道〕

(二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及《黑龙江省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牵头区级领导:丁宪平,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各行政执法单位,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各街道〕

五、着力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二十一)依法适用繁简分流机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推动行政复议工作规范高效运行。〔牵头区级领导:丁宪平,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各街道〕

(二十二)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力度,深入落实“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共同推动行政争议有效解决。〔牵头区级领导:丁宪平,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各街道〕

(二十三)持续强化行政复议工作指导,采取参加上级业务培训、以案代训等方式,提高行政复议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牵头区级领导:丁宪平,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各街道〕

(二十四)加大对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力度,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牵头区级领导:丁宪平,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各街道〕

六、着力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二十五)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并完成评估验收。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和法治乡村建设,扩大“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范围,开展“送法进基层”系列主题活动,加强对青少年等重点群体普法力度。〔牵头区级领导:丁宪平,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各街道〕

(二十六)开展“谁执法谁普法、一行业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持续深化“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工作。〔牵头区级领导:丁宪平,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各街道〕

(二十七)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专项系列品牌活动,围绕特殊群体,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相关工作。〔牵头区级领导:丁宪平,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各街道〕

(二十八)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职能作用,组织参加业务培训,提升综合素养。(牵头区级领导:丁宪平,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

(二十九)扎实开展“法治体检进企业,公法服务促发展”等活动,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牵头区级领导:丁宪平,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各街道〕

(三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及时排查发现苗头隐患,综合运用非诉讼方式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牵头区级领导:丁宪平,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各街道〕

(三十一)分期分批推进全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实现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牵头区级领导:丁宪平,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各街道〕

(三十二)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依法依规受理办理信访事项,推动问题实质性化解。〔牵头区级领导:纪旭,牵头单位:区信访局,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各街道〕

七、着力推进涉外法治建设

(三十三)组织相关单位、企业代表参加全省涉外法律实务大讲堂。(牵头区级领导:丁宪平,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

抄送:区委各部门,各群团组织。

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8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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