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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绥化市北林区2025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12日 发布机构:北林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为落实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任务,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5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函〔2025〕654号)有关要求,在北林区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安排我区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补助资金28.1万元,实施科学使用全生物降解地膜4755亩,项目区农膜处置率不低于85%。

根据北林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绥化市北林区2025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工作,减少地膜废弃物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耕地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北林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将在西长发、红旗、永安、绥胜、太平川、新华等使用地膜集中的经济作物主产区种植户中遴选实施主体(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种植大户等)。申报实施主体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实施主体自行购买符合GB/T35795—2017国家标准的全生物降解地膜。降解膜参考价格(仅供参考):覆膜时间15—30天,亩成本100~120元;覆膜时间60天,亩成本130~140元;覆膜时间90天,亩成本140~150元。

2.应用全生物降解地膜的实施主体每亩补贴59元,不足部分由实施主体自行承担。

3.采用先买后补的方式,保留好购买正式发票,留存覆膜后经纬影像、生物膜降解后的经纬影像,农户自行准备好综合佐证材料,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发放补贴资金到“一卡通”。

4.项目实施单位需要与实施主体(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种植大户等)签订合作协议。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开展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与北林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联系。

报名时间:2026年3月12日至3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闫老师联系电话:0455-831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