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产品精深加工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粮产业联〔2023〕92号)、《关于做好2026年度农产品精深加工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黑粮产业联〔2026〕13号)、《黑龙江省支持农产品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黑政办规〔2023〕4号)要求,自2025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农产品深加工企业予以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补助。按照《方案》的补贴对象及条件、补贴范围和标准,截至2026年2月底,北林区共有3家企业向区粮储局、区财政局进行申报2025年度农产品精深加工贷款贴息补助,分别是:黑龙江农垦龙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绥化金龙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绥化象屿金谷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区粮储局、区财政局部门已委托黑龙江鑫龙顺达会计师事务所对三家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黑龙江农垦龙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
该企业从3家银行获得贷款,分别是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分行、绥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有支行。总计贷款金额为14339.48万元,实际使用金额共计14339.48万元,其中符合规定的贷款使用金额为12300.19万元,实付利息共计184.53万元。经审计,依据《黑龙江省农产品深加工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中补贴标准的规定,黑龙江农垦龙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按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可申请贷款贴息额度为132.11万元。
二、绥化金龙油脂有限责任公司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
该企业从2家银行获得贷款,分别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绥化市分行。总计贷款金额为7,000.00万元,实际使用金额共计6,455.70万元,其中符合规定的贷款使用金额6,230.39万元,实付利息共计102.60万元。经审计,依据《黑龙江省农产品深加工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中补贴标准的规定,绥化金龙油脂有限责任公司按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可申请贷款贴息额度为84.87万元。
三、绥化象屿金谷生化科技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
该企业从2家银行获得贷款,分别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新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总计贷款金额为45,000.00万元,实际使用金额共计为45,000.00万元,实付利息共计576.95万元。经审计,依据《黑龙江省农产品深加工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中补贴标准的规定,单个企业贴息年度不超过500.00万元。绥化象屿金谷生化科技有限公司按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可申请贷款贴息额度为500.00万元。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5日至3月27日。
监督电话:
北林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8225537
北林区财政局:8315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