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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三项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12日 发布机构:北林区建设局

我区直单位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三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市住建局(督导验收单位)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市住建局(督导验收单位)开展了验收,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绥化市北林区西长发镇林家围子屯,西长发镇污水处理站下游一水泥管排放污水,督察发现,在西长发镇污水处理站下游约20米处有一水泥制排水管线(管径80公分),有生活污水排出,水质发臭,通过永长截流沟后进入泥河,预估每日排放污水量约30吨,影响河流水质。

二、整改目标:解决雨排管线污水直排问题。

三、整改措施:

1.全面开展排查工作。对西长发镇雨排管线进行排查;

2.开展常态化管护工作。对西长发镇污水处理站进行严格监管。定期排查雨排管线和污水管线排水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杜绝污水直接排放;

3.加强污水处理站监管。加强西长发镇污水处理站运维三方的监管,按期对污水处理站出水进行检测,确保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稳定运行。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排查发现西长发镇供销家园小区生活污水接入雨排管线,立即进行雨污分流工作,现已完成整改工作,杜绝了雨排管线污水直排问题。

五、验收审核情况:该项问题已经市住建局(验收单位)验收通过,并于2025年12月31日经绥化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全体会议审核通过。

六、公示时间: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5-8385206

九、受理地址:绥化市北林区康庄街道迎宾路2号党政办公中心D127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