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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五项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13日 发布机构:北林生态环境局

我区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市城管执法局(督导验收单位)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市城管执法局(督导验收单位)开展了验收,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安达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溢流到场外坑塘,环境风险隐患突出;污泥脱泥间未使用,污泥直接送填埋区填埋处理;填埋区作业面过大;厂区内有大量白色塑料;在线分析仪检测数据与第三方检测公司提供报告数据不符;调节池上附膜有少量积水,经检测,COD470mg/L、氨氮116mg/L、总氮202mg/L。北林区宝山镇绿地科技有限公司,速冻玉米生产车间生产废水直排厂区外沟渠。

二、整改目标:确保生产废水收集进入污水处理站

三、整改措施:

加强日常监管。监督企业废水收集后采用罐车运转到忠辉粉坊,排入下水管线,进入处理站。

规范处理程序。建立工作台账,做好转运记录。

加大处罚力度。发现废水直排,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规范企业运行。绥化绿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已与配备污水站的黑龙江中瑞绿色果蔬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绥化绿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由罐车集中转运到黑龙江中瑞绿色果蔬实业有限公司污水站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到市经开区管网,经管网进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

2、严格督导检查。2025年4月17日、6月11日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要求其在生产后建立转运台账、转运记录。

3、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如发现偷排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

五、验收审核情况:该项问题已经市城管执法局(验收单位)验收通过,并于2025年12月31日经绥化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全体会议审核通过。

六、公示时间: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5-8385206

九、受理地址:绥化市北林区康庄街道迎宾路2号党政办公中心D127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