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一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市执法局、市建设局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市执法局、市建设局开展了验收,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问题四十一:建筑垃圾处理能力不足、随意倾倒堆存问题突出。北林区速滑馆旁约27万立方米建筑垃圾长时间堆存。兰西县、庆安县、安达市城乡接合部、肇东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场区外等地大量建筑垃圾随意堆放,且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兰西县白家屯违规堆存建筑垃圾4立方米左右。
二、整改目标:
完成随意堆存的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提升全市建筑垃圾处置能力。
三、整改措施:
1.配合市执法局做好城区速滑馆旁堆存的建筑垃圾运输备案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全流程监管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
3.2025年6月底前,各县(市)完成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建设。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是针对问题点位配合市执法局积极开展综合处置,依法依规开展建筑垃圾运输备案管理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城区建筑垃圾长效管理机制,组织开展建筑垃圾违规堆存点位的排查和清理,对违规运输行为进行处罚,规范施工单位及运输企业。
三是设立北林区建筑垃圾临时转运调配场,场区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符合建筑垃圾临时贮存技术要求,现已存放建筑垃圾、渣土约2.4万吨,现场设置了分类处置牌、围挡,并采取了苫盖等防尘措施,目前正常运营。
五、验收审核情况:该项问题已经市执法局、市建设局验收通过,并于2025年12月31日经绥化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全体会议审核通过。
六、公示时间: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5-8385206
九、受理地址:绥化市北林区康庄街道迎宾路2号党政办公中心D127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