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八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开展了验收,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安达市万宝山镇福民村、爱国村钟海山屯、昌德镇建设村,青冈县新村乡多户散养户畜禽粪污随意堆放;望奎县杜有屯公路边堆存大量生活垃圾,安达市任民镇工农村垃圾转运间未投入使用。北林区宝山镇新立村粪污收集点粪污与生活垃圾混存。安达市羊草镇五撮村粪污收集点防渗膜破损,混入生活垃圾、农药瓶,没有防雨棚;一家养殖户用塑料管把粪污排入圈舍西侧土坑中,并与生活垃圾混合存放。
二、整改目标:加强生活垃圾转运工作,强化工作指导,有效解决畜禽粪污与生活垃圾混存问题。
三、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农户搞好分类,分开存放。二是加强垃圾处理。严格按照户袋装、村收集、乡转运、区处理的要求,定期清理生活垃圾,源头上控制混存。三是加强监督检查。镇村干部落靠监管职责,对于将生活垃圾送至粪污收集点的,责令清除干净。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宝山镇成立以党委主要领导为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相关中心站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督查整改工作。二是推进环境整治常态化。镇里组建的工作小组不定期深入各村检查人居环境整治情况,保障整治成效落地。同时,结合实际修订村规民约,明确农户在环境维护中的责任,约定农户不得将粪污与生活垃圾混存,需将生活垃圾规范投放至垃圾箱或垃圾收集车,畜禽粪污要清运至指定收集点,且粪污中不得混入垃圾和病死畜禽,引导农户共同维护整洁村容。三是措施完成情况。通过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理的监督指导力度,农户将农村生活垃圾投放至垃圾箱或垃圾收集车内,杜绝了生活垃圾与粪污混存现象的发生,垃圾中转站及分拣全部正常使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稳定运行。全面排查畜禽养殖场,对存在问题的农户已责令限期全部整改。四是整改目标实现情况。实现农村生活垃圾体系稳定运行,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
五、验收审核情况:该项问题已经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验收通过,并于2025年12月31日经绥化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全体会议审核通过。
六、公示时间: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26日
七、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5-8385206
九、受理地址:绥化市北林区康庄街道迎宾路2号党政办公中心D217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