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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项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12日 发布机构:绥化市北林区畜牧兽医局

我区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市农业农村局(督导验收单位)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市农业农村局(督导验收单位)开展了验收,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绥化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联席会议制度于2017年印发后长期未更新,多名成员已调整岗位,联席会议制度无法有效落实。

二、整改目标:动态调整更新成员单位,确保联席会议制度有效落实。

三、整改措施:1、健全完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联席会议制度,动态调整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并印发实施。2、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已完成整改。1、召开联席会议,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调整绥化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联席会议制度成员的通知》,更新了人员名单,联席会议制度得到有效落实。2、2025年3月召开了联席会议,研究部署2025年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五、验收审核情况:该项问题已经市农业农村局(验收单位)验收通过,并于2025年12月31日经绥化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全体会议审核通过。

六、公示时间: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5-8385206

九、受理地址:绥化市北林区康庄街道迎宾路2号党政办公中心D127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