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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项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13日 发布机构:北林区东富镇人民政府

我区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绥化市自然资源局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绥化市自然资源局开展了验收,绥化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未批先建违法占用耕地问题依然存在,2023年北林区东富镇太阳升村村民未经批准占用一般耕地0.91亩建设草屋坑烤。

二、整改目标:拆除违法建筑并复耕,消除违法状态。

三、整改措施:

1、对东富镇太阳升村违规占地情况进行核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拆除违法建筑并复耕,及时消除违法状态。

2、压实落靠属地监管责任,定期开展动态巡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限期整改。

3、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的违法占地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坚决杜绝问题反弹回潮。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是北林区对东富镇太阳升村存在的违规占地情况展开了核查工作,拆除了违法建筑使土地达到耕状态,及时消除了违法状态。二是各乡镇全面压实属地监管责任,重点区域加密巡查频次。三是针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的违法占地问题,迅速开展排查工作,对涉及的问题区域展开地毯式复查;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占地问题危害及整改意义的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单等形式,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

五、验收审核情况:该项问题已经绥化市自然资源局验收通过,并于2025年12月31日经绥化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全体会议审核通过。

六、公示时间: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5-8385206

九、受理地址:绥化市北林区康庄街道迎宾路2号党政办公中心D127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