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二项问题
整改公示
我区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二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北林区新华乡毛家屯市政排污口排出水体感官较差,经检测,有生活污水混入。
二、整改目标:排水管网不渗漏,生活污水不溢流,消除生活污水直排。
三、整改措施:
1、积极协调市有关部门(单位)对进入北林区新华乡后毛家屯市政雨水排口的雨水管线进行详细排查,查清混接错接问题节点。
2、积极协调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整改,杜绝此排水口有生活污水混入排出。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市执法局组织绥化市市政建设服务中心会同市供排水公司安排专人对科研路、北辰路、新兴街雨排管线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排查出混接错接点6个,已全部整改完成。为进一步消除污水混入溢流问题,市住建局组织供排水服务指导中心及供排水公司对管线再次进行排查,经排查发现管网破损问题,导致外水混入雨水管网。发现问题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修,现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污水混入问题已消除。
五、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北林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5-8316406
八、受理地址:绥化市北林区政府院内北林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北林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绥化市北林区委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