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七项问题
整改公示
我区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七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北林区象屿集团雨排口排水超标问题、克音河绥棱县段水环境治理项目尚未开工建设。
二、整改目标:加强雨排口监督管理,防止雨排口排水受污染,避免因淤堵导致发黑发臭,影响下游水体。
三、整改措施:
强化源头管控。对可能污染雨水的区域进行排查,防止物料泄漏、废水混入雨水系统。
做好管网维护。检查雨排水管网,修复破损部分,定期清理杂物和淤泥,保证雨水顺畅排放,避免污染物积聚。
3.开展水质检测。雨季每月对象屿集团雨排口水质取样检测,及时掌握水质情况。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已对象屿上游来水摸排完成。
2、对雨水沟渠内淤泥上清液进行清理,利用水车用高压水枪将雨水沟渠内淤泥打散再用吸污车抽走,送到绥化象屿生化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
3、对雨水沟渠内砂石及漂浮物进行清理后,利用高压水枪清洗,并对象屿农产有限公司厂界外水管封堵。
4、动态掌握象屿水质状况,雨季6月-10月对指定区域雨排水口水质取样检测。
五、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绥化市北林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5-8316406
八、受理地址: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政府院内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绥化市北林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绥化市北林区委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