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财指(农)〔2024〕19号文件《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下达的2963万元、黑财指(农)〔2024〕20号文件《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下达的2669万元,共计5632万元。
第二批衔接资金预计在7月下达,参考2023年的资金量大体为830万元左右。根据1月8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和1月15日区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拟建项目安排情况如下:
公示期:2024年3月11日-3月21日。如有情况反映请与我局联系。
举报电话:123170455-8122010。
联系人:北林区乡村振兴局王婷婷
一、实施乡村振兴智慧冷库附属配套工程项目
1、项目名称:北林区乡村振兴智慧冷库附属配套工程项目
2、实施地点:北林区东富镇腰房村
3、建设任务:建设场地硬化及附属设施等,项目建成后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4、资金来源及规模: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总投资300万元(黑财指(农)〔2024〕20号)。
5、实施期限:2024年5月1日—2024年12月30日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北林区乡村振兴局姜云峰
7、绩效目标:新建场地硬化及附属设施等,工程使用年限≧15年,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100%,当年开工率≧100%,当年完成率≧100%。
8、联农带农机制:脱贫户100户245人增收。
二、实施圣达智慧冷链“圣达水产综合交易市场”项目
1、项目名称:圣达智慧冷链“圣达水产综合交易市场”项目
2、实施地点:北林区东富镇腰房村
3、建设任务:在乡村振兴智慧冷库南40米建设水产冷冻食品综合交易中心及附属设施,该笔资金含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资金300万元,项目建设完成后分别量化到张维镇二村、三井镇十二村、西长发镇和平村、宝山镇新立村、连岗乡高兴村、秦家镇秦家村6个村,每个村量化50万元资产。项目建成后由村后续管护资产,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总投资1980万元(黑财指(农)〔2024〕19号)。
5、实施期限:2024年5月1日—2024年12月30日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北林区乡村振兴局姜云峰
7、绩效目标: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100%,当年开工率≧100%,当年完成率≧100%。
8、联农带农机制:脱贫户499户987人增收。
三、实施津河镇冷藏保鲜库附属配套工程项目
1、项目名称:津河镇冷藏保鲜库附属配套工程项目
2、实施地点:北林区津河镇津河村
3、建设任务:建设常温保存玉米设备等,建成后由镇管护,资产归镇所有。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总投资400万元(黑财指(农)〔2024〕19号、黑财指(农)〔2024〕20号)。
5、实施期限:2024年5月1日—2024年12月30日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北林区乡村振兴局姜云峰
7、绩效目标:建设常温保存玉米设备等,工程使用年限≧15年,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100%,当年开工率≧100%,当年完成率≧100%。
8、联农带农机制:脱贫户40户84人。
四、实施千头猪场附属配套及粮油仓储项目
1、项目名称:千头猪场附属配套及粮油仓储项目
2、实施地点:北林区三井镇十二村
3、建设任务:建设库房及粮油生产仓储附属配套等,建成后由镇管护,资产归镇所有。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总投资200万元(黑财指(农)〔2024〕19号)。
5、实施期限:2024年5月1日—2024年12月30日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北林区乡村振兴局姜云峰
7、绩效目标:建设库房及粮油生产仓储附属配套等,工程使用年限≧15年,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100%,当年开工率≧100%,当年完成率≧100%。
8、联农带农机制:脱贫户31户50人。
五、实施连岗乡东明村冷藏保鲜库附属配套工程项目
1、项目名称:连岗乡东明村冷藏保鲜库附属配套工程项目
2、实施地点:北林区连岗乡东明村
3、建设任务:建设常温保存玉米设备等,建成后由镇管护,资产归镇所有。
4、资金来源及规模: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总投资309.3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5月1日—2024年12月30日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北林区乡村振兴局姜云峰
7、绩效目标:建设冷库附属配套工程及设备等,工程使用年限≧15年,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100%,当年开工率≧100%,当年完成率≧100%。
8、联农带农机制:脱贫户35户80人。
六、实施屯内路硬质化建设项目
1、项目名称:村屯内路硬质化建设项目
2、实施地点:北林区西长发镇龙山村、连岗乡向荣村、太平川镇东兴村、三井镇三村、三井镇后八村、四方台镇兴安村、四方台镇发展村、津河镇津河村、双河镇向阳村、双河镇西南村、东津镇先进村、太平川镇北星村、东富镇利农村、永安镇厢黄三村、新华乡五一村、新华乡六排村、新华乡红星村、三河镇合作村。
3、建设任务:新建实施18个村实施屯内路硬质化道路48.98公里。建成后交付西长发镇龙山村、连岗乡向荣村、太平川镇东兴村、三井镇三村、三井镇后八村、四方台镇兴安村、四方台镇发展村、津河镇津河村、双河镇向阳村、双河镇西南村、东津镇先进村、太平川镇北星村、东富镇利农村、永安镇厢黄三村、新华乡五一村、新华乡六排村、新华乡红星村、三河镇合作村管护,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资2150万元(黑财指(农)〔2024〕19号)、(黑财指(农)〔2024〕20号)、第二批衔接资金。
5、实施期限:2024年5月1日—2024年12月30日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北林区乡村振兴局姜云峰
7、绩效目标:新建屯内路硬质化48.98公里,工程使用年限≧15年,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100%,当年开工率≧100%,当年完成率≧100%。
8、联农带农机制:群众受益
七、公益岗位项目
1、项目名称:公益岗位项目
2、实施地点:北林区各乡镇
3、建设任务:对参加公益岗位脱贫人口和监测人口进行补助
4、补助标准:根据工作岗位、工作任务据实计算
5、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总投资337.3万元,黑财指(农)〔2024〕19号)、(黑财指(农)〔2024〕20号)。
6、实施期限:2024年4月至2024年12月
7、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北林区乡村振兴局姜云峰
8、绩效目标:补助脱贫户及监测户(以实际发生为准),资助标准达标率100%,资金发放及时率100%,带动增加脱贫户及监测户收入。
9、联农带农机制:劳务增收
八、教育补贴项目
1、项目名称:雨露计划项目
2、实施地点:北林区各乡镇
3、建设任务:教育补助≧200人(以实际发生为准)
4、补助标准:每生每学期1500元
5、资金来源及规模: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总投资30万元(黑财指(农)〔2024〕20号)。
6、实施期限:2024年4月至2024年12月
7、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北林区乡村振兴局姜云峰
8、绩效目标:预计资助脱贫户及监测户家庭子女人数≧200人(以实际发生为准),资助标准每生每学期1500元,资助标准达标率100%,资金发放及时率100%。
9、联农带农机制:符合雨露计划的学生享受补助政策
九、金融项目
1、项目名称:小额贷款贴息项目
2、实施地点:北林区各乡镇
3、建设任务:脱贫户及监测户应贷尽贷
4、补助标准:全额贴息
5、资金来源及规模: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总投资10万元(黑财指(农)〔2024〕20号)。
6、实施期限: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7、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北林区乡村振兴局姜云峰
8、绩效目标:贷款贴息脱贫户及监测户应贷尽贷,资助标准达标率100%,资金发放及时率100%,带动增加脱贫户及边缘户收入。
9、联农带农机制:发展产业促进增收。
十、实施交通补助项目和生产奖补项目
1、项目名称:交通补助和生产奖补项目
2、实施地点:北林区各乡镇
3、建设任务:补助脱贫户及监测户人数≧200人。(以实际发生为准)
4、补助标准:用于跨省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一次性交通补助。
5、资金来源及规模: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总投资15万元(黑财指(农)〔2024〕20号)。
6、实施期限: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7、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北林区乡村振兴局姜云峰
8、绩效目标:资助标准达标率100%,资金发放及时率100%,带动增加脱贫户及监测户收入。
9、联农带农机制:发展产业促进增收。
十一、实施内生动力奖补项目
1、项目名称:内生动力奖补项目
2、实施地点:北林区各乡镇
3、建设任务:用于种植养殖、自主创业等奖励措施,进一步激发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自我发展和自主增收致富。
4、补助标准:用于种植养殖、自主创业等奖励补助。
5、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总投资100万元(黑财指(农)〔2024〕19号)。
6、实施期限: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7、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北林区乡村振兴局姜云峰
8、绩效目标:资助标准达标率100%,资金发放及时率100%,带动增加脱贫户及监测户收入。
9、联农带农机制:群众受益。
十二、项目管理费
1、项目名称:项目管理费
2、实施地点:北林区各乡镇
3、建设任务:用于项目实施前期费用
4、补助标准:用于项目前期费用125.4万元。
5、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总投资109.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9.63万元(黑财指(农)〔2024〕19号)、省级资金80.07万元(黑财指(农)〔2024〕20号);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总投资15.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6万元、省级资金11.1万元。
6、实施期限: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7、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北林区乡村振兴局姜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