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名称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5〕23号文件)
二、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三、主管部门
北林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四、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五、分配依据
黑财指(农)〔2022〕49号,黑民宗发〔2022〕63号
六、扶持范围
用于北林区少数民族乡镇、少数民族村发展
七、拨付时间
2024年12月4日
八、额度
462万元
九、拟安排使用
1、红旗乡红发村道路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36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3.5米宽屯内道路6公里。
2、绥胜镇正白三村道路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7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3.5米宽屯内道路2公里。
3、永安镇黄五村道路建设项目。项目投资1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3.5米宽屯内道路2公里。
4、红旗乡贫困户冷链物流四期项目。项目投资200万元。主要内容新建冷冻冷藏库500平方米,新上冷库配套设备6台(套)。
5、西长发镇双合一村道路建设项目。项目投资1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道路3公里。
附件:黑财指(农)〔2025〕23号文件
北林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12月17日